现在的位置:首页 → 制度建设→ 爱心服务社干部守则→ 爱心服务社社团干部选举制度
爱心服务社社团干部选举制度
发表日期: 2009-03-31 责任编辑:爱心服务社   阅读:4366

一.根据《爱心服务社章程》及有关选举规则制定选举方法。
二.爱心服务社社团干部由社员成员大会选举产生,选举的组织工作由大会筹备组负责。
三.爱心服务社干部由19名干部组成,其中社长1名,副社长2名。大会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凡到会的代表(列主席代表及侯选人员除外)均有权投票,候选人按姓氏笔画数顺序排列。
四.社团干部候选人员包括原社团干事,各班社员代表及自荐社员,以上候选人经过学院辅导员面试选拔最终确定,提交大会选举。
五.选举直接采用候选人多于应选人数的差额选举办法进行,干部候选人数差额应为选择人数的10%。
六.选举时参加选举的代表人数必须超过全体代表人数的三分之二才可以进行选举,每张选票民选的人数等于或小于应选人数为有效选票,多于应选人数为无效选票,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小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有效,收回的选票多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无效,应重新进行选举。
七.选举时,被选举得到的同意选票超过实到会代表的半数为当选,获得同意超过半数的被选人多于应选名额时,以得同意票数多者为当选,如按应选举名额被选举人得票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就票数相等的被选举人重新投票,以得票多者当选,如得票超过半数的选举人少于应选名额,不足名额少于2名(含2名)相应减少应选名额,不再重新选举;不足名额3名(或3名以上)按不足名额加上一名差额在未当选的被选举人中所得票多少为序确定候选人,再进行补选,补选中,如被选举人的票数超过半数的少于应补名额,不再重新选举,相应减少应选名额。
八.写票时,同意的在候选人姓名的下方的空格内划“O”,反对的划“Ⅹ”,弃权的划“Δ”。写票时所划符号不清楚,无法辨认的部分视为无效。
九.大会宣布结果时,报告全部候选人所得的票数,当选的委员按姓氏笔画为顺序排列
十.大会选举设选举工作人员17名,其中总监票人1名,监票人4名,唱票人6名,计票人6名,以上人员名单均由社团现任干部组提名,经预备会议表决确定,无提名或为干部候选人的不得担任选举工作人员,监票人在筹备委员会的领导下,对选举过程进行监督。计票工作由唱票人、计票人进行并接受监票人的监督。

联系我们| 网站手机版| 网站统计 | Powered by davis
更新维护:爱心服务社网络部| 地址:广东梅州市梅江区嘉应学院 爱心服务社微博 社团微博
版权所有:Copyright © 1997-2023[爱心服务社] 粤ICP备10087397号-3 爱心服务社微信 社团微信 爱心服务社微信